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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渭南市首届名老中医名中医和优秀青年中医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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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现将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渭南市首届名老中医名中医和优秀青年中医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渭卫发〔201614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

组织人事处

2016 226

 

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开展渭南市首届名老中医名中医和优秀青年中医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渭卫发〔201614

 

各县(市、区)卫生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直市管各医疗机构,91590金沙游艺场: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精神要求,切实加强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好的服务群众,更加有效地实施“三名”战略,营造更加有利于中医药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不断推动传承与创新,向社会推出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广大群众普遍认可的名医专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届名老中医名中医和优秀青年中医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评选,进一步挖掘全市优质中医药诊疗资源,稳步扩大名医专家队伍,方便群众就医。同时,充分发挥名医专家效应,有效调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传承全新,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面向基层、注重疗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大体平衡、适当倾斜、个别调整、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范围条件

在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工作的广大中医临床工作人员当中进行评选,包括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坐堂医。评选条件按照《渭南市名老中医名中医和优秀青年中医师评选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条件执行。结合我市当前实际,参评名老中医的人员,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对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其余人员的评选标准不变。个人年龄和临床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1231日。

三、名额分配

1、评选总数:本届评选,拟评选名老中医20人、名中医30人、优秀青年中医师30人。

2、名额分配:为提高评选工作的效率,各单位在推荐上报时,按照名老中医不超过1人、名中医不超过2人、优秀青年中医师不超过2人的名额上限推荐上报。

四、方法步骤

本次评选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医疗机构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推荐、市级评审的程序,自下而上进行评选。在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或坐堂医诊所工作的,向批准其执业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市直市管各医疗机构和91590金沙游艺场,由单位直接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中医药管理科申报。

1、个人申报:根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和所在医疗机构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个人填写表格,撰写个人事迹材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016 年2 月29 前完成)

2、单位推荐:所在医疗机构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表现和专业成就等进行初步审核把关,提出意见,按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推荐上报( 2016 年3 月7 前完成)

3、县级推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上级要求的名额上限,综合考虑辖区的实际情况,对各医疗机构推荐上报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市局( 2016 年3 月25 前完成)

4、市级评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推荐上报的情况,及时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明确评审细则和标准,集体讨论,择优录取,并将评审结果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016 年4 月8 前完成)

5、公示公告:评审结果经过领导小组审定以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最终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发正式文件,通过官方媒体公告全市( 2016 年4 月15 前)

五、上报材料

个人申报参评,应当填写相关表格,提供下列材料:

1、名老中医名中医和优秀青年中医师评选登记表。

2、证明材料:

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称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个人获评“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复印件;

个人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

个人发明专利和取得学术成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个人在行业学会担任职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事迹材料:

个人事迹材料除了个人的基本情况、服务群众的主要事迹外,还应包括个人在中医临床方面的心得体会、学术成就和成功案例,字数不少于2000字。

单位在上报评选推荐情况时,应当提交如下文件:

关于推荐名老中医名中医和优秀青年中医师的报告;

名老中医名中医和优秀青年中医师推荐情况汇总表。

六、要求

全市首届名老中医名中医和优秀青年中医师评选是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上的一件大事,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取得良好的群众反响和社会效应,推动全市中医药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要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使整个评选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条不紊,达到增进团结、推进工作的目的。二要做好宣传动员、确保广泛参与,采取公示公告等多种形式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广泛度,防止出现违反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等评选原则的现象。三要严格程序标准、保证评选质量,既不能突破评选标准的底线,也不能突破评选名额的上限,真正把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群众需要、社会认可的同志评选出来。四要充分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在组织评选推荐的过程中,尽可能提前做好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协调,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上报工作。请各单位于2016320日前将评选推荐情况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联系人:张娟               电话(传真)2931837

 

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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